意外身故赔偿
受保人如因意外死亡,可获赔偿。
现金保障
指在以下情况可获的现金赔偿 –
- 住院^;
- 选择以日间/门诊方式进行指定手术;
- 第二索偿;或
- 无索偿奖励。
^住院现金保障的特别要求– 此保障不能只适用于公营医疗设施。
住院陪床
受保人如需要住院,本保障将赔偿一张陪伴床位的费用。
自付费
指在保险公司赔偿余下的合资格费用前,保单持有人在毎个保单年度必须分担的定额合资格费用。
器官捐赠者保障
指在以下情况可获的赔偿 –
- 器官捐赠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如受保人为器官接受者);及/或
- 受保人作为器官捐赠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急症牙科治疗
赔偿因接受注册牙医就天然牙齿于门诊提供的急症治疗费用。
紧急门诊治疗
赔偿因意外在医院的急诊室或医院的门诊部接受注册医生的急症治疗的费用。
家居看护
赔偿由持牌或注册护士在家居提供护理服务的费用,惟该服务必须与需要入院或接受日间手术的同一病症直接相关。
私家看护
除医院提供的一般护理服务外,赔偿由持牌或注册护士在住院期间提供私家护理服务的费用。
善终及纾缓治疗
赔偿在善终及/或纾缓治疗中心或设施,为末期病症病人提供的善终及/或纾缓治疗的费用。
人寿/恩恤身故赔偿
受保人如不幸身故,可获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
受保人如直接因订明人士(如医护专业人员或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疏忽导致的事故死亡或发生其他定义的状况,可获赔偿。
门诊肾透析治疗
赔偿在门诊接受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的费用。
注:住院期间接受的肾透析治疗已包括在标准计划的条款及保障中。
妊娠期并发症
赔偿在怀孕产前阶段或分娩期间,出现订明的与怀孕相关并发症引致的费用。
重建手术
赔偿因订明的情况/疾病而接受的重建手术的费用(如因乳癌所需的重建手术)。
康复护理
赔偿入住康复中心或设施的康复护理的费用,惟该服务必须与需要入院或接受日间手术的同一病症直接相关。
第二诊疗意见服务/个人疗程管理服务
就受保人的病症提供专业医疗人员作第二诊疗意见服务。
附加额外医疗保障
在指定的基本保障项目超出赔偿限额时可获赔偿,一般设有共同保险。
出院后的医疗装置
赔偿出院后的医疗费用,如更换人工装置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