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身故賠償
受保人如因意外死亡,可獲賠償。
現金保障
指在以下情況可獲的現金賠償 –
- 住院^;
- 選擇以日間/門診方式進行指定手術;
- 第二索償;或
- 無索償獎勵。
^住院現金保障的特別要求– 此保障不能只適用於公營醫療設施。
住院陪床
受保人如需要住院,本保障將賠償一張陪伴床位的費用。
自付費
指在保險公司賠償餘下的合資格費用前,保單持有人在毎個保單年度必須分擔的定額合資格費用。
器官捐贈者保障
指在以下情況可獲的賠償 –
- 器官捐贈者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如受保人為器官接受者);及/或
- 受保人作為器官捐贈者所產生的醫療費用。
急症牙科治療
賠償因接受註冊牙醫就天然牙齒於門診提供的急症治療費用。
緊急門診治療
賠償因意外在醫院的急診室或醫院的門診部接受註冊醫生的急症治療的費用。
家居看護
賠償由持牌或註冊護士在家居提供護理服務的費用,惟該服務必須與需要入院或接受日間手術的同一病症直接相關。
私家看護
除醫院提供的一般護理服務外,賠償由持牌或註冊護士在住院期間提供私家護理服務的費用。
善終及紓緩治療
賠償在善終及/或紓緩治療中心或設施,為末期病症病人提供的善終及/或紓緩治療的費用。
人壽/恩恤身故賠償
受保人如不幸身故,可獲賠償。
醫療事故賠償
受保人如直接因訂明人士(如醫護專業人員或醫療服務提供者)的疏忽導致的事故死亡或發生其他定義的狀況,可獲賠償。
門診腎透析治療
賠償在門診接受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的費用。
註:住院期間接受的腎透析治療已包括在標準計劃的條款及保障中。
妊娠期併發症
賠償在懷孕產前階段或分娩期間,出現訂明的與懷孕相關併發症引致的費用。
重建手術
賠償因訂明的情況/疾病而接受的重建手術的費用(如因乳癌所需的重建手術)。
康復護理
賠償入住康復中心或設施的康復護理的費用,惟該服務必須與需要入院或接受日間手術的同一病症直接相關。
第二診療意見服務/個人療程管理服務
就受保人的病症提供專業醫療人員作第二診療意見服務。
附加額外醫療保障
在指定的基本保障項目超出賠償限額時可獲賠償,一般設有共同保險。
出院後的醫療裝置
賠償出院後的醫療費用,如更換人工裝置的費用。